第(1/3)页 “官吏考核自评,” “启奏陛下,臣于洪武三年参加大明首次科考,以举人身份,任雁门县知县一职。” “臣为官三年,聚财百万,修造豪宅,跻身商道!” “......” “臣自觉罪孽深重,便以届满考核之机,上书自首,只求陛下降旨斩首。” “如陛下觉得臣不配陛下手书圣旨诛杀,口谕也行。” “能被陛下点名诛杀,臣荣幸之至!” “言尽于此,臣稽首再拜!” “落款:罪臣雁门县知县叶青!” 洪武六年,阳春三月。 应天府,皇宫御书房内。 龙案之上,摆放着好几摞半人高的奏折。 这些奏折不论是封面颜色,还是宽窄厚薄,都是完全一模一样的。 就连封皮上的文字,都是一模一样。 封皮上书:【大明官吏考核自评】。 不错, 这些都是吏部监制,专用于官员考核自评的奏折。 明朝的考核制度分为考察和考满两种。 考察就是对所有的官员进行考察,不限于哪一个官员的具体任期。 考满就是就一个官员而言,在他任职三年、六年、九年的阶段进行考察。 三年考满叫做初考,六年叫做再考,九年叫做通考。 而考核的等级则定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种! 考核为称职,口头夸奖再升职! 考核为平常,挨骂就算完! 考核为不称职,回家种田去! 当然,这还得是没有作奸犯科,没有以权谋私的情况下。 要是捞个百八十两银子,那就只有让人来收尸咯。 现在出现在这里的奏折,都是接受考满考核的各地方官员自评。 官员自评是‘考满’的考核手段之一,但占比很低! 按理说,可以出现在龙案上的官员自评,必须得四品及以上才有资格。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