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走向了歧途-《爱,在转身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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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同情她的遭遇,却无法同情她的极端行为:“你为什么要给他下药呢?”
她坦然地说出了自己心里的所有想法:“我还年轻,不想和这样一个没有一点感情的男人在一起过一辈子,在他一次又一次地毒打我后,我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就想着不如害死他算了。那天,我和侯宝约好了一起外出打工的时间后,又在街上转了几圈。想到他很可能不会同意我外出打工的,如果他不同意,我只能对他下手了。犹豫了很长时间,我还是买了一瓶桂圆精和两支水剂老鼠药带回去了,我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一个他不可能找到的地方。那天晚上吃饭前,我们又吵了一架,我已忘了是为什么事了,因为这样争争吵吵的日子太多了,我已不在乎了,也不去想什么了。吃完了饭,他又开始无缘无故地骂我,又让我干这个干那个。气愤之余,我下了最后的决心。我在杯子里先放了一些桂圆精,又把一支药水掺到了里面,冲了开水后,端到房间里给他喝了……”
法庭上,东方思义望着被告人木然的表情,掩卷沉思,如果她的亲人们不把这不幸的婚姻强加于她,如果她能够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从而挣脱那不幸的婚姻锁链,她或许不会从一个受害者而变成一个害人者。
庭审进入了最后阶段,审判长问道:“被告人,你现在有权进行最后陈述,对自己所犯罪行可以向法庭表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你有什么意见向法庭说吗?”
被告人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上不多的几个亲人,只有她的母亲在抹着眼泪,还有她的弟弟也在,看上去很伤心的样子。她抬起头望着审判长说:“我没有什么意见。我认罪,我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来争取我的权利。”
休庭后,经合议庭审议,她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当庭宣判后,经法庭允许,被告人与母亲和弟弟见了面,母亲抱着她哭着说:“是妈妈害了你,我不该贪人家的钱财,妈妈对不起你,害了你一辈子。”
她却笑了,经过这件事,她真正地成熟了,她告诉母亲:“妈妈做错了,女儿也做错了。好在还有机会改正,他不找我离婚,我也要找他离婚。钱是好东西,不过,我不愿意为了钱出卖自己的自由和青春。他拿给我们家的钱,我出来后会打工还他的。”
在现代社会制度下,无论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女人,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个体,要想完全拥有独立的人格,不仅要有社会制度的保障,还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能实现经济上的相对独立,还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能实现精神上的相对独立。具有了这样的物质与精神基础,他或她才会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和梦想。
东方思义想,希望有一天,她能真正从悲剧中走出来,真正重新拥有自己的人生。
(下期预告:第112章 被侮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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