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隐匿的财产-《爱,在转身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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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赵巧凤终于从痛苦的情感纠葛中解脱出来,清醒地意识到被欺骗的感情是不值得留恋的。她从律师和妇联那里得到了有力的支持,不再是一个可以被任意凌辱的弱者,面对人生的又一道选择题,她不再无奈地逃避,也不再犹豫和留恋,而是主动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在赵巧凤的身后,还有她母亲和奶奶期盼的眼神,还有许许多多愤愤不平的面孔,还有社会各方面伸出的援助之手。法律不仅要维护社会的正义,还要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还要坚守社会的道德和良心。
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因婚姻家庭的变故而受到影响,才能让我们这个社会能够延续优良的传统文化,才能保证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那个叫燕燕的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所说的那些本不该在童年时代所说的话语,却因为陈世发的原因过早地在她幼稚的心灵上留下了污痕。这样类似的问题,是需要社会在婚姻家庭案件之外予以关注的。
如果没有妇联的帮助,如果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没有精心地负责任的进行调查取证,在这个案件中,被告赵巧凤是很难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只能像很多悲剧中的女主角一样独自饮泪,无奈地失去原本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这样的法律制度和体系中,维护法律的公正,要得到一份公正的判决,是需要各个方面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全方位的协作来完成的,而不是依赖于某个贤明的青天大老爷就能够明断是非曲直的。这是一种制度和体制带来的优势,这种合理有效的制度,是足可以给处于弱势一方的受害群体,提供最大的法律保障的。
审判庭内,国徽高悬。
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各自在原被告席上就座。旁听席上,双方亲友和妇联的工作人员都静静地等待着宣判。
书记员徐明核对完到庭当事人的情况,整理好笔录,起身向东方思义报告后宣布:“全体起立!”
法庭内,全体人员起身肃立。
东方思义朗声宣读起本案的判决;“原告陈世发诉被告赵巧凤离婚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在宣判如下:一、准予原告陈世发与被告赵巧凤离婚。二、原、被告共同收养之女陈燕燕由被告赵巧凤抚养,原告陈世发一次性给予子女抚育费1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次日给付被告赵巧凤。三、原、被告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东方思义宣读完判决书,望着双方当事人询问道:“原告陈世发,你是否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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