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远景资本-《我的投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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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景行笑着说,“基金的运营主体开曼公司,是由我个人全资控股。

    但对冲基金盈利了,作为管理人,你可以拿到5%的分红。

    另外,你还有10万美元的年薪,后续会视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调整……”

    刘海没什么不满意的,光10万美元的年薪就超过他现在的工资了,更别说还有基金盈利的5%分红。

    这个5%,是基金公司收取客户管理费、20%分红,减去公司运营开支后剩下的净利润的5%,可以看作是干股,只分红,不能买卖。

    实际上,也不能买卖,基金的主体就是一个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刘海作为gp,普通合伙人,也就是基金管理人,至少得为对冲基金出资1%。

    这是防止基金管理人出现道德风险,干一些损害lp、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权益的事情。

    欧美的有限合伙制度出现很早,发展到今天,早就有一套成熟的制度了。

    基金管理人投资1%,其他投资人投资99%,大家在这支基金上面形成利益共同体。

    同时大家也都认为,基金管理人因为投资了钱,虽然不多,但干活也会卖力很多。

    刘海这1%出资额,会由夏景行来帮他出的。

    实际上,不止1%。

    夏景行估摸了一下基金规模,打算为对冲基金出资10%-20%。

    出这么多钱,也主要是因为他们基金目前名头不响,缺少经验、项目、人才、关系、背景等等。

    要取信其他投资人,也只能用钱来证明了。

    别的基金管理人只投资1%,承担风险很小;

    但我们基金管理人能够出资10%至20%,承担更大的风险,表示对自己投资运营能力的自信。

    要表达出这样的一种态度,让其他投资人更放心投资你一个“新手”,上你的“车”。

    公司名头大了以后,则不用再出这么多钱了。

    毕竟在金融人眼里,用别人的钱,为自己赚钱,这才叫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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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景行身上只有几万美元,连注册离岸基金的钱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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